一、职责
1.护士长负责检查安全用药工作的落实。
2.护士须认真落实安全用药工作流程。
二、工作规范
(一)查对评估
1.在患者入院时,记录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。
2.按照三查八对制度备药及给药。
3.备药前需确认药物的质、有效期。
4.摆药后需经第2人核对,方可执行。
5.使用毒、麻、精药物时,按要求做好登记,认真核对,麻醉药品给药后保留安瓶。
6.使用抢救药物做到“听、问、看、补”。
7.输注抗菌药物前注意查看过敏试验是否为阴性。
8.特殊药物(如化疗药物、扩血管药物、高浓度药物等)给药前,需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评估。
9.给药时必须以至少2种以上方法识别患者,并需称呼患者全名,同时核对床尾(头)卡或腕带。
10.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,认真查对药物配伍禁忌。
(二)用药后观察
1.督促、检查患者按时间用药,避免漏服,患者处不应留置药物。
2.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,注意毒副作用,必要时遵医嘱监测患者血药浓度,如发现异常,及时通知医生处理。
(三)存放管理
1.药物需依其特性储存,维持药物的稳定性及疗效.
2.静脉输液药物需现配现用。
3.己开启或配制后未用完的药物,需注明床号、姓名、药物名称、剂量、配制日期及时间,按要求妥善存放.
4.治疗室须常规备有所需的输液药品。
5.高危药物、外形相似的药物,须分开放置,标识明确、清晰。
6.毒、麻、精药品单独存放,专人保管,钥匙随身携带,每班认真清点,有交接记录,使用后及时登记,有使用记录。
(四)健康教育
1.告知患者或家属药物的作用、副作用及注意事项,如有不适及时通知。
2.告知患者或家属特殊药物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.
3.出院指导中要告知患者服药时间、方法、注意事项、药物保存方法及变质的辨别方法等。
(五)记录
1.在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时间、执行人全名;未给药时需注明原因,做好交接班。
2.危重患者给药后需在护理记录中记录药物名称、剂量、途径、时间。
3.若用药后有异常反应时,需记录患者状况、相关处理措施及追踪评价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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